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新闻中心
新闻中心

医院公告

【政策解析】关于周口市开发区、港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1年03月16日浏览数:6942次调整大小

为进一步保障患有慢性疾病参保居民的基本医疗待遇,根据《周口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管理暂行办法》(周医保〔2021〕1号)精神,开发区、港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政策有了新改动呢!接下来就为大家分析一下具体是有什么样的政策变动吧~

1、门诊重症慢性病是什么?

门诊重症慢性病是指患有病程长,病情迁延不愈,需长期或终身门诊治疗和药物支持,经医疗医保专家评审,医疗保障部门核准,其医疗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慢性疾病病种。


2、门诊重症慢性病有哪些?

我市门诊重症慢性病共十八个病种:恶性肿瘤、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、异体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、糖尿病(伴有严重并发症)、高血压并发症( II期及以上伴靶器官损害)、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、急性脑血管意外后遗症、慢性阻塞性肺气肿、慢性肺源性心脏病、肝硬化失代偿期、类风湿性关节炎、系统性红斑狼疮、强直性脊柱炎、重型精神病药物维持治疗、癫痫病、结核病(免费项目除外)、帕金氏病、艾滋病机会性感染。


3、门诊重症慢性病有哪些变化?

接下来这一小节要说的是本次微文最想告知大家的内容,也是最重要的内容。

(1)申报变动

门诊重症慢性病实行按月申报定点治疗、按病种月限额结算、定期复审的原则。65岁以上参保人员不再参加复审。

(2)处方变动。

参保人员需药物治疗的,在安全、合理、有效的前提下,维持治疗用药一般应控制在5种以内,单次开口服药可延长至一个月用量。


4、改过之后的门诊重症慢性病的待遇是什么样子?

参保人员在正常参保缴费状态下,只能选择我市一种门诊重症慢性病病种待遇,在县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,符合“三个目录”政策规定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。不设起付标准,扣除自费项目费用及乙类费用中个人首自付部分费用后,由城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80%比例支付,由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按65%比例支付,当月累计支付金额不超过当月最高支付限额。

 

5、如何申报才能享受待遇?

申报时间:每月15号前

开发区居民申报资料:

1)提供与申报病种相关的近一年住院病历复印件一份(复印件必须由病案室审核盖章确认);

2)身份证复印件一份,近期免冠照片(一寸)两张;

3)《经济开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评审申请表》,表格可在评审机构领取并按要求填写。

申报资料报送地址:(一)太昊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

申报窗口:门诊一楼医保窗口

地址:开元大道与工农路交叉口向东1000米路南

联系电话:0394-8355805转835
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8:00-11:30;下午14:30-17:00;周六上午8:00-11:30。

(二)周口市第五人民医院(承担结核病(免费项目除外)、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病种)

申报窗口:门诊楼一楼医保科窗口

地址:农业路北段(中州大道北段)

联系电话:0394-8505233
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8:00-12:00;下午14:30-17:00;周六上午8:00-12:00。

(三)周口市第六人民医院(承担重性精神病药物维持治疗病种)

申报窗口:心理诊疗中心一楼

地址:开元大道与周商路交叉口东南角

联系电话:0394-7738689
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8:00-12:00下午14:30-17:00周六上午8:00-12:00

(四)经济开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医保中心监督及咨询电话:0394-8361300。


港区居民申报资料:1)提供与申报病种相关的近一年本人县级以上住院病历复印件1份(复印件必须由病案室审核盖章确认);

2)身份证复印件1份,近期免冠照片(一寸)1张;

3)《港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评审申请表》,表格可在评审机构领取并按要求填写。

申报资料报送地址(一)周口港区医院

申报窗口:门诊一楼医保窗口

地址:周口港区金沙江路与庐山路交叉口

联系电话:0394-7718919
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8:00-12:00;下午14:00-17:

00;周六、周日正常值班。

(二)周口市第五人民医院(承担结核病(免费项目除外)、

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病种)

申报窗口:门诊楼一楼医保科窗口

地址:农业路北段(中州大道北段)

联系电话:0394-8505233
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8:00-12:00;下午14:30-17:

00;周六上午8:00-12:00.

(三)周口市第六人民医院(承担重性精神病药物维持治疗

病种)

申报窗口:心理诊疗中心一楼

地址:开元大道与周商路交叉口东南角

联系电话:0394-7738689
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8:00-12:00下午14:30-17:

00周六上午8:00-12:00

(四)港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医保中心监督及咨询电话:

0394-5880166   13949955395

申报结果通知:评审机构对符合《评审标准》的参保人员名单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,公示期满后通知参保本人。评审通过人员,次月享受待遇。


以上所述政策变动从今天起就开始实行啦!我院会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相关政策,做到及时申报及时评定,提高评定效率,使参保患者能尽早享受待遇。周口市第六人民医院,做周口人民贴心的公立医院。


  医保物价办咨询电话:0394-773 8689

周口市开元大道与中州大道交叉口东100米路南   电话:159360021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