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口市第六人民医院
进修人员管理规定
为加强来院进修人员的管理,保障正常的医疗、教学秩序,使教学管理规范化、制度化,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。
一、进修时间一般不低于3个月。
二、工作时着装规范,衣帽整洁,仪表端庄,佩带胸卡。
三、注重自身素质培养,尊重患者,团结同事,接受所在科室、主管科室(医务部、护理部、科教科,下同)的领导,服从带教老师的安排。
四、努力学习,积极主动,勤学多问,认真完成培训任务,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及技术操作水平。
五、严格遵守周口市第六人民医院各项管理制度,遵守所在科室的规章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、岗位职责等,保障医疗安全。
六、工作中要做到以病人为中心、态度和蔼、语言文明、举止规范,耐心解答患者疑问。
七、遵守进修计划,不得随意变更进修科目。如果确实需要更换进修科室,必须争得主管科室和科教科同意。
八、进修期间不得自行带人来我院参观,科室资料未经允许不得自取复制。
九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,不能无故请假。进修三个月者,病假不得超过一周,事假不得超过三天;进修半年者,病假不得超过两周,事假不得超过一周。需请假者,必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,并向我院科教科出具相关书面证明,方可批准。凡私自离岗者,按旷工处理。
十、入科第一个月,为双向考察期,考察期内,科室可根据进修人员“三基”基础和工作基本表现,对不适合继续进修人员提出“不同意继续进修”意见上报主管科室,科教科则按未通过科室考察,给予办理终止进修手续。进修人员如对科室教学安排不满意或认为不能胜任科室工作,可以提出终止进修要求,经原单位书面同意后,到科教科办理终止进修手续。
十一、进修期间认真填写《进修人员培训手册》,进修期满后,交所在科室填写结业评语并签字后,到科教科办理结业手续。
十二、如有下列情况,终止进修且不再办理结业手续:
1.进修三个月:病假超过一周、事假超过三天或无故旷工者。进修半年:病假超过两周、事假超过一周或无故旷工者。
2.无故旷课三次以上者。
3.因责任心不强出现重大差错事故、服务态度差造成恶劣影响、劳动纪律松懈、道德品质不好者。
4.进修期间不能完成学习要求且不能胜任现职工作者。
5.不到结业时间提前离开者。
十三、进修人员不提供食宿。
备注:
进修人员进修需带:
1、进修申请表(加盖所在单位公章)。
2、执业(助理)证书复印件1份、身份证复印件1份(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)。
3、自备工作服,护理还需自备白鞋、护士帽。
4、一寸彩色照片2张。
周口市第六人民医院
科教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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