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保障患有慢性疾病参保居民的基本医疗待遇,根据《周口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管理暂行办法》(周医保〔2021〕1号)精神,开发区、港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政策有了新改动呢!接下来就为大家分析一下具体是有什么样的政策变动吧~
1、门诊重症慢性病是什么?
门诊重症慢性病是指患有病程长,病情迁延不愈,需长期或终身门诊治疗和药物支持,经医疗医保专家评审,医疗保障部门核准,其医疗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慢性疾病病种。
2、门诊重症慢性病有哪些?
我市门诊重症慢性病共十八个病种:恶性肿瘤、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、异体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、糖尿病(伴有严重并发症)、高血压并发症( II期及以上伴靶器官损害)、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、急性脑血管意外后遗症、慢性阻塞性肺气肿、慢性肺源性心脏病、肝硬化失代偿期、类风湿性关节炎、系统性红斑狼疮、强直性脊柱炎、重型精神病药物维持治疗、癫痫病、结核病(免费项目除外)、帕金氏病、艾滋病机会性感染。
3、门诊重症慢性病有哪些变化?
接下来这一小节要说的是本次微文最想告知大家的内容,也是最重要的内容。
(1)申报变动
门诊重症慢性病实行按月申报、定点治疗、按病种月限额结算、定期复审的原则。65岁以上参保人员不再参加复审。
(2)处方变动。
参保人员需药物治疗的,在安全、合理、有效的前提下,维持治疗用药一般应控制在5种以内,单次开口服药可延长至一个月用量。
4、改过之后的门诊重症慢性病的待遇是什么样子?
参保人员在正常参保缴费状态下,只能选择我市一种门诊重症慢性病病种待遇,在县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,符合“三个目录”政策规定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。不设起付标准,扣除自费项目费用及乙类费用中个人首自付部分费用后,由城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80%比例支付,由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按65%比例支付,当月累计支付金额不超过当月最高支付限额。
5、如何申报才能享受待遇?
申报时间:每月15号前
开发区居民申报资料:
(1)提供与申报病种相关的近一年住院病历复印件一份(复印件必须由病案室审核盖章确认);
(2)身份证复印件一份,近期免冠照片(一寸)两张;
(3)《经济开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评审申请表》,表格可在评审机构领取并按要求填写。
申报资料报送地址:(一)太昊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
申报窗口:门诊一楼医保窗口
地址:开元大道与工农路交叉口向东1000米路南
联系电话:0394-8355805转835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8:00-11:30;下午14:30-17:00;周六上午8:00-11:30。
(二)周口市第五人民医院(承担结核病(免费项目除外)、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病种)
申报窗口:门诊楼一楼医保科窗口
地址:农业路北段(中州大道北段)
联系电话:0394-8505233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8:00-12:00;下午14:30-17:00;周六上午8:00-12:00。
(三)周口市第六人民医院(承担重性精神病药物维持治疗病种)
申报窗口:心理诊疗中心一楼
地址:开元大道与周商路交叉口东南角
联系电话:0394-7738689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8:00-12:00下午14:30-17:00周六上午8:00-12:00
(四)经济开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医保中心监督及咨询电话:0394-8361300。
港区居民申报资料:(1)提供与申报病种相关的近一年本人县级以上住院病历复印件1份(复印件必须由病案室审核盖章确认);
(2)身份证复印件1份,近期免冠照片(一寸)1张;
(3)《港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评审申请表》,表格可在评审机构领取并按要求填写。
申报资料报送地址:(一)周口港区医院
申报窗口:门诊一楼医保窗口
地址:周口港区金沙江路与庐山路交叉口
联系电话:0394-7718919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8:00-12:00;下午14:00-17:
00;周六、周日正常值班。
(二)周口市第五人民医院(承担结核病(免费项目除外)、
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病种)
申报窗口:门诊楼一楼医保科窗口
地址:农业路北段(中州大道北段)
联系电话:0394-8505233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8:00-12:00;下午14:30-17:
00;周六上午8:00-12:00.
(三)周口市第六人民医院(承担重性精神病药物维持治疗
病种)
申报窗口:心理诊疗中心一楼
地址:开元大道与周商路交叉口东南角
联系电话:0394-7738689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8:00-12:00下午14:30-17:
00周六上午8:00-12:00
(四)港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医保中心监督及咨询电话:
0394-5880166 13949955395
申报结果通知:评审机构对符合《评审标准》的参保人员名单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,公示期满后通知参保本人。评审通过人员,次月享受待遇。
以上所述政策变动从今天起就开始实行啦!我院会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相关政策,做到及时申报、及时评定,提高评定效率,使参保患者能尽早享受待遇。周口市第六人民医院,做周口人民贴心的公立医院。
医保物价办咨询电话:0394-773 8689